工作裝置是直接完成挖掘任務的裝置。它由動臂、斗桿、鏟斗等三部分鉸接而成。動臂起落、斗桿伸縮和鏟斗轉動都用往復式雙作用液壓缸控制。為了適應各種不同施工作業(yè)的需要,挖掘機可以配裝多種工作裝置,如挖掘、起重、裝載、平整、夾鉗、推土、沖擊錘等多種作業(yè)機具。
正鏟挖掘機的鏟土動作形式。其特點是“前進向上,強制切土”。正鏟挖掘力大,能開挖停機面以上的土,宜用于開挖高度大于2m的干燥基坑,但須設置上下坡道。正鏟的挖斗比同當量的反鏟的挖掘機的斗要大一些,可開挖含水量不大于27%的一至三類土,且與自卸汽車配合完成整個挖掘運輸作業(yè),還可以挖掘大型干燥基坑和土丘等。正鏟挖土機的開挖方式根據(jù)開挖路線與運輸車輛的相對位置的不同,挖土和卸土的方式有以下兩種:正向挖土,側向卸土;正向挖土,反向卸土。
抓鏟挖土機也叫抓斗挖土機。其挖土特點是:“直上直下,自重切土”。宜用于開挖停機面以下的Ⅰ、Ⅱ類土,在軟土地區(qū)常用于開挖基坑、沉井等。尤其適用于挖深而窄的基坑,疏通舊有渠道以及挖取水中淤泥等,或用于裝載碎石、礦渣等松散料等。開挖方式有溝側開挖和定位開挖兩種。如將抓斗做成柵條狀,還可用于儲木場裝載礦石塊、木片、木材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