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混裝炸藥車而言,其結構更為復雜,需根據所裝載的炸藥種類和性質進行設計。例如,BCRH系列乳化炸藥現場混裝車,就集成了汽車底盤、動力輸出系統、液壓系統、電氣控制系統、燃油(油相)系統、乳化(水相)系統等多個子系統,以實現現場混制和裝藥的功能。這類車輛的車廂內還需設有密閉的可關鎖車門,并鋪設軟墊,以減少炸藥在運輸過程中的震動和沖擊。
制造需通過定型試驗、定期試驗及出廠檢驗,符合《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管理規(guī)定》要求,適用道路運輸黑火藥、炸藥、雷管等1類爆炸品 [3-4] [6]??傎|量超9噸的車輛需安裝視頻監(jiān)控系統,行駛中需控制車速并保持安全車距,禁止在人口稠密區(qū)停放。
《爆破器材運輸車安全技術條件》的通知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民爆器材行政主管部門:為進一步加強爆破器材運輸管理,保障運輸安全,我委組織編制了《爆破器材運輸車安全技術條件》,并于2001年1月通過了由科工委會同國家經貿委、公安部、交通部四部委聯合組織的評審,現予印發(fā),請遵照執(zhí)行。1 范圍本技術條件規(guī)定了爆破器材運輸擎的技術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guī)則及標志、附件、貯存和質量等宴求。本技術條件適用于利用定型單排座貨運汽車底盤改制的爆破器材運輸車。本技術條件適用于爆破器材的道路運輸車(不包括爆破器材生產廠區(qū)內爆破器材運輸車及廠區(qū)至其總倉庫區(qū)爆破器材運輸車)。本技術條件不適用于起爆藥的運輸車,經國家爆破器材主管部門批準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