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chǎn)品別名 |
消防標志燈 |
面向地區(qū) |
全國 |
優(yōu)點:具有工作可靠,穩(wěn)定高,壽命長等優(yōu)點,適用于工廠,賓館,商場,大廈等高層建筑,公共以備停電作應急照明之用,采用金屬燈頭或阻燃塑料燈頭,具有壁掛式、手提式、吊式安裝方式。應急時間≥90min 其原理可以參考電磁繼電器原理,大同小異。
消防應急照明系統(tǒng)主要包括事故應急照明、應急出口標志及指示燈,是在發(fā)生火災時正常照明電源切斷后,引導被困人員疏散或展開滅火救援行動而設置的。但在日常的檢查中發(fā)現(xiàn),單位在消防應急燈具的選型、安裝和使用過程中存在著許多問題。應此,合理選擇應急照明系統(tǒng)供電控制方式、接線方式,做好日常維護工作,直接影響到消防應急照明系統(tǒng)作用的發(fā)揮。
在選擇應急照明燈時,應根據(jù)具體情況合理選擇應急照明系統(tǒng)。一般來說,新建工程或設有消防控制室的工程,應盡量在建設過程中統(tǒng)一布線,選用集中電源集中控制型應急照明;對于小型場所、后期整改或二次裝潢改造的工程應選用帶電源立控制型應急照明。
對于多層公共建筑,如果沒有設置消控中心,各個部位的應急照明燈具可以采用加就地開關控制(單燈單控或多燈控制)或配電箱內集中控制的三線式接法。有消防控制中心的工程,為了滿足當火災發(fā)生時,消控中心能開通火災層和相關層消防應急照明的要求,應采用圖(五)、(六)的接線方式。
在火災狀態(tài)下,靠近地面的煙少、氧氣多,人疏散的本能反應是彎腰或匍匐前進,因而局部高照度照明比高位 安裝帶來的均勻照度更為有效。所以應提倡低位安裝,即在靠近地面或在地面高度上提供疏散應急照明。應急燈均以放電狀態(tài)出廠,使用前進行20 小時的充電,才可進行放電。
使用中的應急燈具應定期進行能檢查,每半個月或一個月通過連續(xù)開關試驗,以檢查電路轉換及電池的應急功能,并進行放電,以延長電池使用壽命。做好配電線路的防火保護,暗敷時敷設在非燃燒體結構內,保護層厚度不小于30;明敷時穿金屬管,并在鋼管外面刷防火涂料或采用其它防火措施;線路采用防火電纜或耐火電纜、電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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