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guān)鍵詞 |
貴州交通標志桿,遵義標志桿,四川交通標志桿,交通標志桿 |
面向地區(qū) |
品牌 |
Philips/飛利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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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廠家 |
Philips/飛利浦 |
材質(zhì) |
金屬 |
燈光顏色 |
其它 |
風格 |
中式 |
功率 |
40w |
照明面積 |
500m2 |
主要適用范圍 |
高速公路 |
1901 年10 月,在得到格羅斯特郡州議會許可后,英國汽車聯(lián)盟在格羅斯特的巴德利普小山頂上設置了世界上初的汽車警告標志。后來,英國有關(guān)行政當局根據(jù)1903年頒布的《汽車條例》,獲得了設置交通標志的權(quán)力,并在同年3 月10 日向各地方行政局下發(fā)了“建議采用如下交通標志“的文件:即在木板上畫一個直徑457 毫米(18 英寸)的白色蛇,表示速度限制;紅圈表示禁止;紅線三角表示警告;菱形表示交叉點,危險的拐角,急轉(zhuǎn)彎場所。
輔助標志
輔助標志是在主標志無法完整表達或指示其內(nèi)容時,為維護行車安全與交通暢通而設置的標志,為白底、黑字、黑邊框,形狀為長方形,附設在主標志下,起輔助說明作用。
交通標志的支撐方式可分為柱式、懸臂式、門架式、附著式四種。
交通標志支撐方式應根據(jù)交通量、車型構(gòu)成、車道數(shù)、沿線構(gòu)造物分布、風荷載大小以及路側(cè)條件等因素綜合確定。
(1)警告、禁令、指示標志和小尺寸指路標志宜采用單柱式支撐方式,中、大型指路標志可采用雙柱或多柱式支撐方式。
(2)當符合下列條件時,根據(jù)需要可采用懸臂式或門架式等懸空支撐方式(版面內(nèi)容少時,宜采用懸臂式):
①交通量達到或接近設計通行能力時;
②互通式立交的設計很復雜時;
③單向有三個或三個以上車道時;
④互通式立體交叉間距較近時;
⑤出口為多車道時;
⑥大型車輛所占比例很大時;
⑦穿越多個互通式立體交叉、為保持標志信息設置位置的一致性時;

————— 認證資質(zh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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