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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燈通常分為吊燈、座燈、壁燈、提燈幾大類,它是用竹木、綾絹、明球、玉佩、絲穗、羽毛、貝殼等材料,經彩扎、裱糊、編結、刺繡、雕刻,再配以剪紙、書畫、詩詞等裝飾制作而成的綜合工藝品,也是中國傳統(tǒng)的民間手工藝品。
早期演出是與會火(社火)結合。會火由燈會(燈班)組織舉辦,于春節(jié)、元宵等節(jié)日期間活動,演出前要舉行"迎燈神"儀式,并由管事向各處投送燈帖。演出隊伍由寫有"太平花燈"的大燈和寫有"風調雨順"、"國泰民安"字樣的各形彩燈,隨后依次是過山號和文武樂隊、獅燈龍燈隊、武術雜耍隊、高蹺、旱船、跑驢、秧歌、秧老鼓、霸王鞭及彩裝的劇中人物或"鷸蚌相爭"、"大頭戲柳翠"(或為:大頭和尚戲柳翠)等故事人物,沿途表演,向接了燈帖的人家祝賀。
此種"賀燈"邊走邊演,稱之為"過街燈"。以后發(fā)展為在村鎮(zhèn)街道廣場演出,被稱為"簸箕燈"。節(jié)目有本地的花燈小戲《打棗竿》、《金紐絲》、《倒扳槳》等,以及移植的明清小曲《城鄉(xiāng)親家》、《瞎子觀燈》、《打漁》、《朱買臣休妻》等劇目。
茶燈、地花鼓等民間歌舞演出的盛況,明、清兩代地方志書有許多記載。其演出形式大體為兩種:一是有人物故事的“丑、旦劇唱”,被稱為地花鼓、竹馬燈、打對子和對子花燈等;二是“聯(lián)臂踏歌”的集體歌舞,習慣稱為“擺燈”和“跳燈”。
此外,在花燈的曲調中,有相當一部分是明清小曲,如掛枝兒、打棗竿等,都是流行與明萬歷以后直到清初的民間小曲。據(jù)此推算,作為一個劇種的花燈,早在明末清初就已具雛形燈籠了。
古時后做花燈用的是竹子,如果用鐵絲來做的話會發(fā)現(xiàn),這個結構的方式像再蓋房子一樣,而且你想要做什么都可以用鐵絲把它做出來,就像突然找到一條路,想要做什么就做什么,有一種這種感覺,另外一種就是:一調鐵絲可以任意的給你形狀,而且思考方向不只是一個方向,可能這個方向,要它鼓一點,在這個方向的時候,它卻凹一點,一條鐵絲它可以有很多的變化,等于說用方向來講話,它不只是四面八方,是三百六十度無線空間的地方它都可以去旋轉、去彎折,這個來訓練我們的思考能力應該是蠻不簡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