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鍵詞 |
青海生產(chǎn)雙梁起重機,北京雙梁起重機,雙梁起重機質(zhì)量可靠,雙梁起重機規(guī)格 |
面向地區(qū) |
全國 |
雙梁起重機一般指雙梁橋式起重機,英文名:Dual-beam Crane。 雙梁起重機一般由機械、電氣和金屬結構三大部分組成。橋式起重機外形象一個兩端支承在平行的兩條架空軌道上 平移運行的單跨平板橋。雙梁起重機在室內(nèi)外工礦企業(yè)、鋼鐵化工、鐵路交通、港口碼頭以及物流周轉等部門和場所均得到廣泛的運用。
起重機在架設前須按下述方法進行予裝,如發(fā)現(xiàn)弊病及時消除,如用戶無法處理請立即與制造廠聯(lián)系,當起重機架設上廠房以后,制造廠也無法處理這類問題。
a、將起重機放在兩根平行幾處于同一平面的軌道上。
b、以端梁螺栓孔為定位琴準,按照附加圖—起重機安裝連接部位標號連接端梁,將起重機組合起來,調(diào)整合適后便擰緊螺栓。起重機組裝完畢后,各項指標均應符合有關數(shù)據(jù)。
嚴格執(zhí)行“十不吊”的制度:
①指揮信號不明或亂指揮不吊;②超過額定起重量時不吊;③吊具使用不合理或物件捆掛不牢不吊;
④吊物上有人或有其它浮放物品不吊; ⑤抱閘或其它制動安全裝置失靈不吊; ⑥行車吊掛重物直接進行加工時不吊;
⑦歪拉斜掛不吊; ⑧具有爆炸性物件不吊;⑨埋在地下物件不拔吊;⑩帶棱角塊口物件、未墊好不吊;
h.如發(fā)現(xiàn)異常,立即停機,檢查原因并及時排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