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鍵詞 |
單梁龍門吊,龍門吊供應商,上海龍門吊,歐式龍門吊 |
面向地區(qū) |
全國 |
結構形式 |
門式 |
龍門吊的組成部分
1. 鋼結構:主梁、端梁(大梁)臺車、支腿、下大梁、臂架、平衡臂、立柱、龍門架、拉桿、塔體、行走平臺、駕駛室等。
2. 傳動機構:升降機構、操作機構、回轉機構、變幅機構、頂升機構等。
3.電氣系統(tǒng):手持控制器、主控制器、導電裝置、電纜盤、電阻箱、變頻器、控制柜等。
4. 主要部件:起重機、抓斗、起重電磁鐵、鋼絲繩、鏈條、滑輪、滾筒、制動器、車輪和軌道等。
5.升降高度限制器、走桿限制器、緩沖器、錨定裝置、軌夾或防風鞋、安全防護裝置、防后傾裝置、升降能力限制器、限力矩器、防撞裝置等。
龍門吊全名叫門式起重機,是現(xiàn)代港口常用的一種起重機,一般用于裝卸貨和造船,也能把船搬運到水里,目前中國生產(chǎn)的龍門吊占據(jù)了全球90%的市場。
司機在確認指揮信號后方能進行操作,開車前應先鳴鈴。當接近卷揚限位器,大小車臨近終端或與鄰近行車相遇時,速度要緩慢。不準用倒車代替制動,限位器代替停車開關,緊急開關代替普通開關。應在規(guī)定的安全走道、站臺或扶梯上行走和上下。大車軌道兩側除檢修外不準行走。小車在軌道上嚴禁行走。不準從一臺起重機跨到另一臺起重機。工作停歇時,不得將起重物懸在空中停留。運行中,地面有人或落放吊件時應鳴令警告。嚴禁吊物在人頭上越過。吊運物件離地不得過高。